6年前,國務院發布《關于限制生產銷售使用塑料購物袋的通知》,規定“所有超市、商場、集貿市場等商品零售場所實行塑料購物袋有償使用制度,一律不得免費提供塑料購物袋”。然而,在“方便袋就是圖個方便”,“嫌麻煩”和“不差錢”的大眾心理影響下,許多人還是選擇使用塑料袋。而走出超市,幾乎所有商鋪都可以免費提供塑料袋,“限塑令”在這些市場里成了“一紙空文”。
“限塑令”推出之后,最大的改變無非是收銀員多了一份詢問的責任,很少有使用者會在意塑料袋那幾乎可以忽略不計的新增成本。而即便是那些對塑料袋真正有所抵制的人群,也很難界定其到底是出于“限塑”的本意,還是考慮到成本問題。但可以肯定的是,“限塑令”遭遇尷尬并非宣傳不力所致,而是因為“限塑”不具比較優勢。現在推行的“限塑令”,只是從制度層面解決了是非對錯問題,對生活和經濟角度的考量明顯不足,這是塑料袋限而不禁的根本原因所在。
筆者認為,“限塑令”能否達成制度初衷,至少應取決于兩方面的努力。一是制度監管切實有效,這需要監管部門發揮更為積極的監管作用。不知是否因為筆者孤陋寡聞,“限塑令”至今,無論是在生活中還是在互聯網上,未曾見過因生產、銷售、使用規定規格以外的塑料購物袋而受罰的案例。當違規無需付出成本時,制度自然形同于無。二是塑料袋之所以會輕松打敗國人傳統自備購物袋的習慣,就因其方便和低成本,而“限塑令”推出后,許多超市提供的替代舉措通常是布袋。但相較塑料袋,這些布袋不僅成本更高,且不便隨身攜帶,還容易污損。因此,無論從使用便利性還是經濟的角度看,布袋并不具備競爭力的優勢。
毫無疑問,“限塑”之路任重而道遠。從長期看,提供具有競爭力的替代品是徹底消滅塑料袋的根本途徑,這既需要剛性制度保障,同時還取決于生產技術等多方面的提升。從當下看,有關部門有必要強化監管,特別是加強生產、銷售塑料袋的源頭治理。與此同時,通過提高成本等方式,進一步收緊商家使用塑料袋的數量,“限塑令”才有望真正生效。